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
2020-06-28

各市及广德市、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单位,各级评审委员会,省有关行业协会(学 会),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: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继续教育管理工作,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、高效、优质的学习服务环 境,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,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目标任务
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,形成以需求为导向,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,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 育运行机制,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,知识结构及时更新,创新能力全面提高。
三、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。
专业科目由各地、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。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。经公开征集、专家评审等环节,2022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 为:数字技术与安徽数字经济发展;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;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安徽“三地一区”高质 量发展;弘扬时代精神,凝聚前行力量;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;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;农业高质量发 展和乡村振兴战略。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,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。 2021年3月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征集确定的6个专题合同已到期,自今年4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。
四、培训方式
2022年,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。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官网,进入“资讯中心”栏(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://hrss.ah.gov.cn/ggfwwt/由“继续教育官方入 口”),点击“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”—“继续教育”,登录并注册学习。登录注册前,学员操作指 南、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,可自行下载学习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,须参加考试,成绩合格者可 打印合格证书。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,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和我省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,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,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 力素质,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 要性,积极谋划,认真部署,加强沟通,密切配合,扩大宣传引导,形成工作合力。
(二)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,负责本行业或本市所有单位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,认真做好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证工作。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 任务和职责分工,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。对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 弊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的,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,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。
(三)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,须经学员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(省直单位为 干部人事部门)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(四)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,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 (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得少于全部学时的三分之一),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 所需学时。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,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。省人社厅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继 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。对不按规定组织培训、乱收费、强制学习等行为要将严肃查处。
(五)202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,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合理安排学习时间。 咨询电话:0551—12333转1号键


2022年3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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